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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、杀日本裁判判几年
杀日本裁判判几年
更惨的是那个带头的警察。他顶不住压力,7天后自杀谢罪。《新生》周刊总编辑杜重远因刊载《闲话皇帝》(日本驻沪总领事石射猪太郎认为此文有辱日本天皇),被江苏高等法院以“诽谤罪”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。
只要做的人不知,鬼不觉,警察破不了案,就不犯法。
有人或许会认为,日本司法实践中,被判死刑的人被执行死刑的情况不多,一年也没有几个,毕竟日本也在逐渐向废除死刑的国家看齐。 但是,死刑少,不见得没有,那要具体看什么案件。
在犯罪情节一般的场合,即便杀死了两个人,通常也不会被判处死刑,而是判处无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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